2010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七届四次、五次全会以及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教育部、北京市教育纪工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继续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着力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切实推进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保障学校“两翼齐飞,四轮驱动”的战略构想和“十个归位”的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服务。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以及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当前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把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作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培训的重要内容。
——以“加强思想教育、完善各项制度、抓好集中整顿、严肃党的纪律”为主题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为载体,全年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切实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通过党政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中心组学习、辅导报告、专题培训、参观展览等多种方式,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和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坚持“大宣教”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部门力量,发挥学校电视台、广播站、校园网络、报刊、宣传栏的作用,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廉洁教育。
——落实《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办法》,定期对各学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日常廉政谈话,对党员干部常提醒、勤教育、多警示。与组织部配合,结合学校教学单位干部换届工作,开展对新任处级干部廉洁教育,落实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并签订廉政承诺书。
——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协调配合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工会、团委、学术办等部门,开辟廉政文化建设的校报专栏、橱窗专栏以及网站专栏等,充分发掘学校宣传阵地;制订《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在德育教育中深入开展廉洁教育,使学生树立廉洁自律理念;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规划;围绕学生诚信教育明确几个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品牌并取得实效;探讨成立学校廉政文化研究中心,推进廉政文化理论研究工作。
——组织本年度加入党组织的预备党员进行党纪条规的考试。
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出的各项要求,按照“廉洁办一切事情”的要求,推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对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贯彻和执行能力。认真学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教育部提出的直属高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个不准”,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制度,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完善和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检查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自身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以及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并提醒、批评、制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各级领导干部要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实际问题,以优良的党风促教风、带校风。
——坚决维护好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自觉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维护学校稳定。积极推动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贯彻和执行落实、学校发展战略规划的制订和实施,保障学校政令畅通,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三、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
——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制订《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意识,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增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责任意识。
——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校院两级领导班子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细化决策事项,明确决策责任。对事关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及重要干部任免等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定;对专业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决策前经专业委员会咨询论证;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抓好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制情况监督检查。会同组织部加强对落实廉政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积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
四、进一步落实三部委《意见》,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落实<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充分运用教育部对学校《意见》落实情况量化考核成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互查考核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照《意见》要求,制订整改方案,采取切实措施逐项改进,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落实北京市《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北京邮电大学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方案》的要求,着力完善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基本制度体系,编印《惩防体系基本制度汇编》,加强制度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作。
——进一步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现从重点领域的试点开展向所有领域的全面铺开,做好向局处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层面延伸、向有业务处置权岗位的延伸、向学院延伸工作。制订并落实《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和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和建设。
五、加强监督监察,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保证
——加强招生工作管理和监督。改革和完善特殊类型招生制度,严格规范各种特殊类型招生行为。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确保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对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进行纪律教育,做好本科生、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招生公平公正。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类考研辅导活动。
——加强基建(修缮)项目管理和监督。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摸清底数、查找漏洞,着力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实行基建项目集体决策、审批、项目工程款支付“两支笔”会签等制度,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实行基建项目全过程审计。完善新校区建设相关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对新校区建设工程的管理和监督。
——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和监督。完善内部采购机制和采购监管制度,严格规范采购招投标行为,实行阳光采购。
——加强内部财务及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健全经济责任制,落实会计委派制。开展教育收费检查,严格执行收费许可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报批和公示制度,各项收费按照核定的标准和范围执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收费票据管理,坚决杜绝“小金库”,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
——认真执行有关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加大对科研经费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保证科研项目资金安全并合理使用,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审计,实施重大科研课题或大额度科研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审计,杜绝假公济私等行为。
——加强奖助学金的管理和监督。完善奖助学金的管理制度,抓好对奖助学金发放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教育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加强学术道德和教风学风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学科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各种评审、评估、评选、评奖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提高遵守学术道德的自觉性。落实《北京邮电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与管理办法》,坚决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积极营造严谨治学的良好氛围。
——加强党务、校务公开的管理和监督。重视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深化校务公开,制定校务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推进院级单位建立公开制度,增强教育教学管理的透明度,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各部门管理制度完善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校务公开等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领域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
六、认真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落实学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规定(试行)》,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加大信访件查办力度,严厉整治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积极探索科学办案机制,建立“校检合作”机制,加强同检察院的协调配合,积极争取上级纪检部门的指导。
——制订《关于违纪党员纪律处分工作暂行规定》,认真查处有关违纪案件。坚持和完善“一案两报告”制度,深入剖析案件,注重从管理和制度层面查找问题,提出建议,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积极参加教育部、北京市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和学习交流,努力学习和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现代科学知识,加强调研,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继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学校纪委委员的集体智慧和分党委纪检委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