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业化与腐败

  正如意大利著名经济史学家齐波拉所言:“工业革命在漫不经心的观察者看来仅仅是经济和技术问题,实际上它是非常复杂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的大变动问题。”作为物质生产的变革过程,现代化和工业化必然伴随着深刻的政治发展和社会转型;现代化和工业化将所有社会成员卷入社会、身份和财富的剧烈变革之中,衍生政治参与权力寻租,贪赃枉法和贪污腐败现象日趋严重。

  美国学者塞缪尔·亨廷顿指出:腐化程度可能与一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首先,现代化包括社会基本价值观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现代化中社会的腐化与其说是行为背离了公认的准则,不如说是准则背离了既定的行为模式。新的是非标准至少会把某些传统行为裁定为腐化行为。”其次,现代化开创了新的财源和权力渠道,新型既得利益集团也随之出现,而当政治体系不能及时地适应需要、提供公认的合法的渠道把新兴集团纳入政治体系时,腐败也可以成为达到此目的的非正常手段。第三,现代化通过扩大政治系统输出功能促进了腐化的产生,特别是在后发国家中,现代化意味着政府权威的扩张和受政府管理活动的增多。

  二、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大多经历过腐败高发期

  即便是当代腐败问题已得到一定程度遏制的西方发达国家,在现代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往往也经历过腐败高发的阶段。

  19世纪中期以后,随着美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西部拓荒运动的推进、产业革命的萌动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投机、政党分肥、党魁操纵选举和控制政府谋取私利的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并持续了很长时间。有人甚至将1876年总统大选之后的半个世纪称为“美国贿赂的黄金时代”,“几乎所有的人都难保清廉,几乎一切神圣的原则都被践踏。”后世的历史学家们更是沿用了马克·吐温于1873年发表的《镀金时代》这一书名来解说这段历史。在当时,美国处于经济发展的“黄金时代”,但道貌岸然的议员、政客们,却也借此机会假公济私、投机取巧、行贿受贿,所谓的“黄金时代”,不过是内里空虚、矛盾重重的“镀金时代”。

  其实,早在19世纪初美国工业化的起步阶段,一些国会议员和资本家便开始相互勾结,大肆进行土地投机买卖,同时利用政府合同进行肮脏交易,肆意侵吞联邦津贴。19世纪60年代美国内战爆发,联邦军需开支剧增,军火商、经纪人与腐败官员相勾结,至少从国库掠走了35亿美元。内战结束后,1869至1877年格兰特总统执政的八年被公认为美国历史上最为腐败的时期,甚至总统本人也深陷与各大资本家的腐败关系中。随着1873年经济危机的爆发,政府高层的腐败丑闻相继被揭开,最著名的是1869年杰伊·古尔德和詹姆斯·菲斯克哄抬黄金价格案、1874年财政部长威廉·理查森辞职案和联合太平洋铁路公司股票丑闻。不但围绕白宫的政治丑闻接连不断,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丑闻也是此起彼伏。在当时,花钱“购买”各级政府公职司空见惯,如纽约的“行情”是:一个法官职位需要1.5万美元;国会议席需4000美元;市参议员席位需1500美元;入选州参议院需要600-1500美元不等。

英国在启动工业革命之后,尤其是在1760年至1820年乔治三世统治时期,腐败猖獗、普通民众怨声载道。在当时,英国的腐败以等级治权争端,也就是新兴资产阶级从国王和贵族手中争夺等级制特权为焦点。正如丘吉尔所指出的:“政治腐败的现象迅速泛滥,这种腐败现象在某种程度上是凭着国王的保护来实现控制政府的辉格党制度造成的,也是由于新兴的商人阶级和业主阶级收买国会席位所致。金钱势力打入政治领域的现象不仅扩大了舞弊的范围,也威胁着地主阶级的政治垄断。”早在18世纪工业革命初期,对执行者使用贿赂来保证立法者支持某个具体观点的谴责声就已出现,但这种贿选行为依然盛行不衰,成为英国政治的痼疾,“这一时期的重大政治问题是在政治中运用‘权势’的问题,即贿赂选举人和收买平民院成员以获得对内阁赞许。”泛滥的腐败甚至蔓延到军队系统中,在18世纪末,英国军队普遍允许买卖下级军职,在当时,一个骑兵中校的职位售价5000多英镑,其他军职售价则高低不等。18世纪90年代,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新兴资产阶级与旧有的权贵阶级相勾结,财产决定政治身价成为了当时最重要的政治准则。另一方面,两极分化日趋严重,舆论谴责行政机构的运转根基已经腐败,社会严重对立的紧张情绪不断酝酿,直接演变成世纪末的大规模骚乱。

二战结束后,日本在美国的扶持下进行了所谓的“民主改革”,并在随后几十年于政府主导下实现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发展。但与此同时,日本政治家腐败丑闻迭出,1948年的昭和电工公司行贿案、1954年的造船业集体行贿案、1976年的洛克希德公司跨国行贿案和1988年的利库路特案这四大腐败案件特别出名,其中洛克希德公司行贿案的影响尤为深远,甚至开创了战后日本首相因涉嫌受贿而被起诉的先例。1976年,东京地方检察厅以“受托行贿罪”起诉时任首相的田中角荣,指控他在担任首相期间,收受洛克希德公司5亿日元贿赂,并利用职务之便促使全日空公司购买了22架洛克希德公司生产的民航飞机。田中角荣在担任首相期间,推崇利益诱导型的金权政治以挑战日本传统的依靠门第出身的政治规则,花钱和送钱成为了日本政坛流行的通病,派阀领袖的势力大小直接取决于他聚拢政治资金的能力。由于日本工业化进程中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导致了对微观经济领域的不当干预,甚至某些制度存在“鼓励”行贿的问题,行贿成为了企业规避管制壁垒,获得政府补贴、政府合同乃至竞争优势的最佳路径。官商勾结的格局一旦形成,其对于日本政党执政能力的伤害是长期性的,甚至对日本其后出现“失去的十年”具有重要影响。

三、处于工业化进程中的后发国家反腐任务十分艰巨

  在当代一些后进发展中国家,随着现代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现金流、物资流规模庞大,交易机会多且缺乏监管都在客观上为腐败行为提供了机会,权钱交易、“金权政治”等腐败问题层出不穷。

  菲律宾在1965年至1986年费迪南德·马科斯统治时期,虽然在经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但猖獗的腐败也同时存在。“贪污腐败已经渗透到马科斯统治下的几乎所有官僚机构和生活的方方面面,这表明这个国家的掠夺已经开始系统化。”相关数据表明,马科斯家族聚敛的财富达数十亿美元。时至今日,菲律宾现代化进程中权钱交易的问题仍然没能得到解决,从菲律宾企业发展现状来看,财富值排名靠前的企业和各大银行都是政治权贵家族的资产,这些企业基本垄断了所涉及的全部行业,并通过紧密的官商结合支持特定的候选人或直接让家族成员参与政治选举,最终在利益分配中攫取巨额财富。例如,埃斯特拉达在获取最高权力的过程中接受了洛佩斯家族尽心竭力的帮助,而他在当选后也投桃报李地将公路、媒体、水电等重要产业的特许专营权完全交付洛佩斯家族。受到各既得利益集团的制约,菲律宾历届政府往往只能将反腐停留在口头层面。阿基诺夫人以反对马科斯的独裁和家族腐败为名上台执政,但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也接受了以军方、天主教会和菲律宾金融界为代表的反马科斯阵线的大力支持,因此,她在上台后不得不奉行“中间路线”:竭力维持利益平衡,采取妥协的方式将国家经济利益交由强大的利益集团瓜分。由于菲律宾政坛腐败根深蒂固,权钱交易、裙带关系层出不穷,甚至司法机关和检察机关也与政治权贵家族关系复杂,在阿罗约任期内菲律宾最高法院的15名大法官中,竟有14名是阿罗约的亲信。

印度尼西亚也曾以腐败现象严重而闻名于世。1965年,苏哈托政变上台,将军人政权的合法性建立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在他当政的1969年至1994年,印尼现代化建设卓有成效,经济年平均增长率为6%左右,通货膨胀率控制在10%以内,人均国民收入由70美元增加到650美元。但与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成效截然相反的是,“政府的官僚机构中从最低层沿途而上到第一家族,腐败无处不在。”政治家族、军人集团、家族垄断企业和政府机构四种势力相互交织,甚至采用各种手段独占印尼上千家盈利最多企业的全部收益,且他们的行为被相关垄断法规以及他们和总统之间的亲密关系所庇护。

  截至目前,虽然印尼经济增长依然保持稳定,但印尼政府的腐败问题仍迟迟得不到解决,甚至有恶化的趋势。2012年,印尼总统苏西洛就曾表示,印尼的腐败现象呈上升势头,以至牵涉国会议员,威胁经济增长。同年,根据印尼反腐败组织公布的数据,共有52名政党高官卷入腐败案件,其中包括国会、地方议会成员及省市领导。英国BBC的一篇评论也写道:“在印尼,腐败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它几乎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层面,成了一种社会病。”香港政治经济风险咨询公司发布的调查显示,在受调查的亚太地区16个主要投资目的地中,印尼从1995年以来一直是最为腐败的国家。

  四、发展经济与打击腐败同步

  腐败现象伴随阶级与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入现代化和工业化阶段后的一个时期里,因物质财富的急剧增长和旧制度的逐渐瓦解,与财富生产和分配的新制度和法律的制定、完善和实施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导致腐败现象迅速蔓延,并对经济增长造成严重障碍。但随着执政者对腐败危害性的认识日趋明晰,人民群众对腐败的容忍度不断下降,政府就会有效提高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建立专门机构,加强社会监督,严格执法等途径遏制腐败,使经济发展进入正常轨道。经济发展和廉政建设的良性循环,使腐败现象逐渐得到有效遏制。

  就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情形看,腐败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存在高度相关:经济发展水平越高,腐败程度越低;经济增长态势良好,廉洁程度明显提升。一国的腐败状况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人和政府的发展意愿的强弱,以及相对应的惩治腐败决心的大小。

  发展经济与打击腐败同步推进。如一国政府始终把发展经济视作头等要务,并坚持不懈严厉打击和惩治腐败,发展与反腐败一般会进入良性循环:腐败现象受到遏制减少了经济发展的障碍,持续的经济增长可为人们合法获取财富提供更多的资源、机会和制度保障,从而有效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并降低反贪惩腐的难度。

  在当今世界,虽然发展中国家和发展滞后的贫困国家都存在较为严重的腐败,但两者间的不同在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与腐败现象并存,即腐败没有严重到导致经济发展停滞不前的地步,而且随着经济发展腐败程度在不断降低,而在发展滞后的贫穷国家,腐败已经对发展构成严重障碍。(李文,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副院长;王尘子,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亚太系博士研究生)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