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5月31日电,日前,中央纪委下发了《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5月27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后,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提出清退活动的具体要求。纪检系统此次雷厉风行的活动,引起了广泛关注。为什么要开展这样的活动?清退对象和范围是什么?5月31日,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邀请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许传智做客“反腐倡廉在线访谈”栏目,答复网友关心的问题。

 

许传智表示,中央纪委决定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是要通过这次活动,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一个信号,表明纪检监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落实八项规定。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着力纠正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坚持“要求别人做到、自己首先做到”,自行清退收受的各种会员卡,做到“零持有、零报告”。

 

许传智介绍,此次专项活动的清退对象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在职各级纪委委员(不含基层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干部(含职工),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清退范围是纪检监察干部收受的会员卡。清退时限也很明确:未持有或已将会员卡自行清退的,均应于2013年6月20日之前,向本人所在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作出零持有的报告。

 

对于“会员卡”的具体范围,许传智也做出了解读。他表示,所谓会员卡,是指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

 

许传智表示,中央纪委将采取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等四项措施,保证这次活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访谈中,许传智还介绍了纪检监察机关在保障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方面所做的工作。他说,为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中央纪委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违反八项规定行为适用纪律处分条例的解释。对媒体报道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部分餐饮公款消费死灰复燃、江苏省泰州市滨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公款接待致上访群众围堵等问题,中央纪委进行了直接督办,并对6起典型案例向社会进行通报和公开曝光。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665个,给予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2290人次(记者 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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