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庆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法院宣判前,王庆海曾任郑州市副市长。历经11年,王庆海用自己的才干和奋斗从一名普通干部升至副厅级官员,其为人处事的风格在同事中有“儒雅”之谓。王庆海颇有气度的“操盘手法”,让郑东新区“再造一个新郑州”的设想逐步向现实进军,但同时,在他赫然政绩的耀眼光影中也浸入了巨额贪腐的阴霾。(3月22日《法制日报》)
一个组织上培养多年、仕途一帆风顺的国家干部,在有了一定的权力之后,贩卖权力渐入迷狂,一边号称贡献很大,一边腐败贪婪不够,王庆海成了典型的边贡献边腐败的“两手干部”。而纵观官场,如此的“两手干部”不在少数,他们表面上一套,背地里一套,影响极坏,危害极大,必须彻底清除,才能净化干部队伍,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两手干部”指那些干工作有一手,搞腐败也有一手的干部,他们有功劳、有苦劳,但他们在腐败事业上同样身手不凡。因其正面形象具有很强的迷惑性,罪行败露时被人们喻为“明手”掩盖“暗手”。综观“两手干部”,多为执掌一方大权的官员,不仅自己腐败,很可能带动下面干部跟“腐”,形成腐败链条,一腐一窝、一败一串。如此严重败坏党的干部作风、带坏党的干部队伍,损坏党的执政形象,危害之大,不可小觑。
那么,是什么造就了“两手干部”?笔者认为,无外有三。第一,是不受监督的权力助推。权力向来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为党和人民作贡献;运用得不好,便会沦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工具,坑害百姓利益。“两手干部”通常都有着无人能及、无人能管的权力,他们大搞一言堂、家长制,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权力不受限制、不被监督,很容易蜕化变质。
第二,是丧心病狂的贪欲引领。贪如火,不遏则焚身;欲如水,不遏则滔天。一些干部,入党为官,不是对党尽忠、为民造福,而是为了出人头地、牟取私利。“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腐朽思想在一些干部的头脑中根深蒂固,在贪欲支配下,他们常常会迷失方向、丧失党性,拿原则做交易,用权力换金钱。
第三,是肮脏变味的人情往来拉拢。有些干部,在交朋结友方面,很不注意选择,很不善于甄别,什么人都交,越是有钱人越交。甚至有些官员还“羡慕”一些商人、老板挥金如土的奢靡生活,并自甘堕落、从恶如流。王庆海初染贪贿,就是从与某集团公司董事长交往密切开始的。在此二人“友情”维持的15年里,该公司董事长先后多次送给王庆海共计207万元以表谢意。也正是这变味的“朋友之情”拉拢了、腐蚀了这位曾经很风光、很有贡献的官员。
“两手干部”,通常都很善于伪装。但再伪装,也掩饰不了其内心的恐惧和忐忑。知道自己被省检察院“盯上”后,王庆海惊慌不已,他急忙打电话让马某去他办公室取回所赠礼品。就在王庆海忙着退赃期间,河南省检察院根据查实情况对王庆海正式立案侦查。此后,王庆海不仅供述了河南省检察院和省纪委掌握的马某、王某行贿事实,还主动供述了其他10余起受贿事实。边贡献边腐败的“两手干部”终于露出了马脚。面对法律的严明,想不招都不行了。
俗话说,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不该自己的,吃了也是要吐出来的。贪官再善于伪装,再玩“两面”、再搞“两手”,也丝毫改变不了其贪婪、违法的本质。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心莫贪,贪心必起祸。这才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对腐败分子,绝不手软、绝不姑息。面对强大的反腐声势,笔者奉劝那些还在“潜伏”、“伪装”的贪官们,还是醒悟、收手吧!
来源: 新华网